一、贷款政策
(一)贷款额度: 1000元至8000元之间的整数。
(二)贷款期限:专科学制年限(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)最长加10年确定,且不超过14年。
(三)贷款用途: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,剩余部分可做生活费。
(四)共同借款人: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,户籍在本县,年龄在25-60岁之间。
(五)贷款利息: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,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,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,只需偿还利息(即借款人全额承担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到毕业第二年12月20日为止之后产生利息),并于学生毕业后第3年起按“等额本金法”归还本金。贷款利息每年12月20日结算一次,每年12月21日为还款日,若有提前还款则仅收取所还本金实际发生的利息,不加收其他费用。
二、申报及办理程序
(一)贷款受理部门
借款人所在县(市、区)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,办理时间一般为每年8月1日—9月中旬。
(二)申请材料
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(原件及两份复印件)或户口本(原件及两份复印件),录取通知书(原件及两份复印件)、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》(一式两份)及其他证明材料到县(市、区)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。首次贷款的学生,需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(http://www.csls.cdb.com.cn)注册。
(三)材料审核
借款人本人携带申请材料,与共同借款人到县(市、区)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贷款申请,并签订合同(签订合同时可签订授权委托书,以备再次申请贷款时使用),领取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》。
(四)合同证明受理
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,学生可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,通过绿色通道将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》上交学院,学院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将受理证明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(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学院资助管理中心,即可办理贷款,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。如报到后7天内不将贷款受理证明上交学院,视同该学生撤销借款申请)。
三、银行账户
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句容市支行 账户名称: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
银行账号:4910 5820 2429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0511-87290202;联系人:孙老师。